投資有價證券之風險,依投資標的及所投資交易之市場而有差異,委託人應瞭解投資標的及所投資交易之市場之特性及風險。茲就可能產生之投資風險摘要如下:
- 利率風險(Interest Rate Risk)
點心債自債券發行後,其存續期間之市場價格(Marked to Market Value)將受【離岸人民幣利率】所影響:當【離岸人民幣利率】上升時,債券之市場價格將會下降,並有可能低於票面價格而產生資本損失。
- 信用風險(Credit Risk)
委託人須承擔債券發行機構/保證機構之信用風險;而「信用風險」之評估,端視委託人對債券發行機構/保證機構信用評等價值之評估;亦即保本保息係由發行機構/保證機構所承諾並非受託人之承諾或保證。
- 匯兌風險(Exchange Rate Risk)
點心債屬外幣計價之投資產品,委託人需自行承受換匯而可能產生之匯率風險,受託人絕不對未來匯率走勢作任何臆測。
- 流動性風險(Liquidity Risk)
點心債不具備充份流通市場之特性,在流動性缺乏或低交易量的情況下,每單位債券之實際交易價格可能會與參考報價值產生顯著價差(Spread),故委託人若提前贖回本債券,將可能承受本金虧損,亦即不保證信託本金100%之償付;甚至當市場完全喪失流動性時或因發行機構限制提前贖回,委託人將須持有本債券直至預定到期日。
- 委託人提前贖回之風險(Early Redemption Risk)
如提前贖回債券時,必須以贖回當時之實際成交價格贖回,故可能導致信託本金之虧損。因此,當市場價格下跌,而委託人又選擇提前贖回時,委託人將會蒙受損失。
- 國家風險(Country Risk)
債券之發行機構/保證機構之註冊國如發生戰亂等不可抗力之事件將導致委託人損失。
- 法令風險(Legal risk)
投資債券係於國外市場交易,應遵照當地國家之法令及交易市場之規定辦理,其或與我國法規不同,有可能產生因當地國家之法令變更而影響委託人權益之風險。
- 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具有風險,委託人須自負盈虧。特定金錢信託資金並非委託人於受託人之存款,故不在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存款承保範圍之內,受託人依法不保證信託本金無損,亦不保證最低收益率。
- 點心債為中國離岸債券市場交易之標的,委託人應於申購前確實取得產品說明書及所有其他相關文件,且應詳讀了解相關投資風險及其他可能影響投資報酬之判斷因素,以確實評估其風險,避免因交易而導致無法承受之損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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